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主体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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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通常为0.5%-1.9%),职工个人不参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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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同样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费用计算方式与工伤保险一致,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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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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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三、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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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散 :工伤和生育风险主要源于工作过程,由用人单位承担缴费责任可促使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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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职工发生工伤或生育时,相关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明确在用人单位,职工无需承担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