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档立卡户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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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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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60%-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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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院:无统一比例,需结合大病保险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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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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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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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门诊费用全额救助,低保对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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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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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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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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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6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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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8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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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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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00元:90%-10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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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最高5000元,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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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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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群体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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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押金免交,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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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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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最高报销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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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特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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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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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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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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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例如三级医院659元、二级300元、一级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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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含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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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部分政策仅适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前确认资格
以上信息综合了贵州省近年医保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