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档次、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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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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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未成年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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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未成年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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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未成年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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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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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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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5%(未成年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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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未成年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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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未成年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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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1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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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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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镇卫生院 :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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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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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不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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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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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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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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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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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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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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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群体可申请医疗救助,再报销60%,总报销比例可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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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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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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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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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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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调整后,二档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提高至55%,门诊报销限额也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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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按二级医院标准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重庆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