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中心指导文件及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对医保药品目录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范围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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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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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所有销售药品均符合医保目录要求,无目录外药品销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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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保甲类药品与乙类药品进行严格区分,避免混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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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与用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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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审核严格,所有用药均依据医保目录内药品开具,无超适应症、不合理联合用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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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剂量、用药频次等均符合规范,无虚开处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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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与库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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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流程规范,严格履行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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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管理规范,定期盘点药品,无过期或不合格药品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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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结算与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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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规范,无虚假报销、违规结算行为,医保数据与诊疗记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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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递及时,操作人员按要求上报医保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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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查方法与范围
采用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覆盖所有医保定点科室及职能部门,重点检查药品目录执行、处方规范、结算流程等关键环节。
三、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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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与目录不符
- 部分非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未调整,医保甲类药品混同乙类销售。已调整价格差异药品,并规范分类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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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宣传不足
- 部分员工对医保政策理解偏差,导致宣传不到位。加强员工培训,定期开展政策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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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延迟
- 个别操作人员未及时上报医保信息。完善信息传递机制,设置信息提醒功能。
四、整改效果与未来计划
通过自查自纠,医保基金使用合规性显著提升,未再发现违规行为。未来将继续加强药品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及信息系统优化,确保医保服务高效安全。
(注:本报告综合了2023-2025年期间医保自查自纠工作成果,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