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等
医疗纠纷中复印病历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础诊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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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
包括就诊记录、诊断、治疗方案、检查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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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
涵盖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检查检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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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单
记录患者住院期间体温等生命体征变化。
二、关键医疗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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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单
包括用药医嘱、护理医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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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如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如CT、病理检查)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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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及麻醉记录
详细描述手术过程、麻醉情况及相关决策。
三、辅助诊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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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资料
如X光片、CT、MRI等影像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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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资料
包括病理报告、尸检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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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记录
反映护理人员对患者的护理过程及评估。
四、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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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明细
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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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
记录患者出院时的病情评估及后续注意事项。
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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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病历不包含 :病程记录、死亡讨论记录等医务人员主观分析的病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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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要求 :需患者在场或近亲属陪同,医疗机构需加盖公章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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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 :可收取工本费,但需公开收费标准。
以上内容综合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知情权与医疗纠纷处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