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规定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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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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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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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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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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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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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50%(如首次700元则第二次为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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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50%(如首次600元则第二次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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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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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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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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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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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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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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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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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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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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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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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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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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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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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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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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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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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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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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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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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按7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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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药品: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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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 报销金额超过10万元时,启用大病救助基金,最高支付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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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跨省就医起付线按20%计算,最高1万元,报销比例60%;未转诊则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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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起付线2000元,比例50%-80%(不同城市可能差异)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