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保卡统筹支付用完后,医疗费用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统筹支付与个人账户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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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符合政策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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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用途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如药店购药)及起付线以下的费用。
二、统筹支付用完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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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调整
统筹支付用完后,个人自付比例会提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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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个人承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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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在职职工14%,退休人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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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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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规则
需先扣除医保起付线(如500元),剩余费用按比例由医保和个人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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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自负额度
部分地区对个人自负额度有累计限制(如在职职工4000元/年,退休人员4800元/年),超过部分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其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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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家庭共济账户
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先用家庭共济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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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保可补充门诊费用,提供更灵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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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救助
符合条件的可向慈善机构或医疗救助中心申请救助。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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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余额用完不影响次年医保待遇,次年4月医保会重新“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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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长期自费,建议及时咨询医保部门调整保障方案。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主动出示医保卡,并了解当地医保政策,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