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标准为:顺产128天、难产143天(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全额领取。例如,若单位月均工资为8500元,顺产津贴约36,267元,难产津贴约40,658元。生育多胞胎、流产等情形均有对应天数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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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核心公式为:。工资基数以单位参保缴费数据为准,若个人工资高于单位均值可协商补足差额。 -
产假天数细则
- 顺产:128天(含国家规定的98天及福建省增加的30天);
- 难产/剖宫产:143天(128天+15天);
- 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按妊娠月份发放15~98天不等。
- 申领条件与流程
- 条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不足12个月按50%支付),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材料:身份证、出生证明、出院小结等,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线下窗口“全城通办”;
- 发放: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个人账户,通常需20个工作日。
- 特殊情形处理
- 男职工:仅享受护理假津贴(如结扎手术);
- 补缴与断缴:因单位原因导致断缴的,津贴由单位承担;
- 异地缴费:需先办理转移手续方可申领。
提示:建议提前确认单位缴费记录,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能存在差异,需与用人单位明确支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