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两病”是指高血压和糖尿病,是国家为减轻城乡居民轻症患者用药负担推出的专项保障政策,覆盖人群广、报销比例高、用药范围明确,尤其针对未达到门诊特殊病标准但需长期服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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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或糖尿病(未出现靶器官损害或并发症)且需药物治疗的患者。已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者不可重复报销。 -
用药范围
限定为医保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性药物,优先选用甲类药、国家基本药物、集采中选药品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
报销政策
- 无起付线:多数地区取消门槛费,直接按比例报销。
- 比例与限额:报销比例通常为50%-80%(基层医疗机构更高),年度支付限额因地而异,高血压约200-800元,糖尿病300-1200元,同时患两病者限额叠加。
- 便捷结算: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报销,异地就医也可直接结算。
- 办理流程
部分地区实行“开方即认定”,患者凭诊断证明或规范化管理名单自动纳入;其他地区需携带病历、检查报告至基层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提示:各地政策细节(如限额、报销比例)略有差异,参保人可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查询最新标准,确保充分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