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补缴或转居民医保
退休人员单位未缴纳医保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要求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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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沟通
首先与单位联系,明确未缴时间段及金额,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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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
若单位拒绝补缴,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缴纳,逾期可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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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 仲裁或诉讼 :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
二、选择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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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25年,可申请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费用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例如补缴5年费用约4.8万元),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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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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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未缴满25年且无法补缴的人员,退休后只能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低于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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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登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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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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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单位缴费年限不足25年且个人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无法通过补缴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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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对维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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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一次性补缴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和行政途径解决,若无法补缴则考虑居民医保作为过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