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患重大疾病的医疗期计算方式如下:
一、医疗期时长计算标准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由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共同决定,具体分为以下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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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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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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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年的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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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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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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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年但不满10年的为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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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年但不满15年的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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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年但不满20年的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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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年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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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病休时间计算规则
医疗期的计算以累计病休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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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医疗期 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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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医疗期 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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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医疗期 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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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医疗期 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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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医疗期 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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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医疗期 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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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保护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延长至医疗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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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医疗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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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延长
对于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等)且24个月内未愈的,经企业和劳动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四、示例计算
若某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2年,在公司工作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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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应为9个月(10年以上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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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其累计病休时间超过9个月但未满18个月,则实际享受医疗期至18个月结束。
建议员工在患病后及时与单位沟通,保留就医记录和病假证明,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