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工医保门诊定点政策为参保人提供便捷的报销服务,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高达85%且不设年度限额,备选门诊则覆盖二级及以上医院,年度限额400元且报销比例达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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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选点规则:需在清远市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定点,报销范围包括药品、耗材及诊疗项目(单价≤120元),超限部分自费。线上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选点,线下需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至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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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门诊优化调整:2024年起取消备选门诊选点限制,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均纳入备选范围,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提高至75%,实现“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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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注意事项:普通门诊仅限选定机构报销,非选定机构费用不予支付;备选门诊限额用完后需自费。生育津贴、异地就医等特殊情形需单独申请。
提示:及时办理选点登记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充分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