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医疗机构的填写要求,需根据具体场景(如生育登记、生育津贴申领等)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以下是综合整理的填写说明:
一、生育登记时医疗机构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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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分娩
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直接填写该机构的 全称 (如广州市中医药大学祈福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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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接分娩
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如家庭接生),需在《生育服务证》或《生育津贴申领人员信息登记表》中填写 "其他情形" 或 "非定点医疗机构" 。
二、生育津贴申领时医疗机构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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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需提供《生育津贴申领人员信息登记表》,其中 "分娩医院" 栏填写实际分娩机构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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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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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娩需在申领表中注明 "异地医院" 并填写完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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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前未办理就医确认,需在分娩后60日内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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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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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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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由统筹地区社保部门审核确定,职工可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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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广州)要求分娩前需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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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 所有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中的医疗机构名称需与《生育服务证》或申请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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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规范
- 填写A4纸复印件,确保信息清晰可辨,签字笔需为黑色。
四、示例填写(以广州为例)
项目 | 填写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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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医院 | 广州市中医药大学祈福医院 | 需与《生育服务证》一致 |
医疗机构类型 | 产前检查/分娩机构 | 需在医保系统备案 |
若材料不齐全或填写错误,可能导致申领失败或津贴发放延迟,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