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镇医保在广东 可以使用 ,但需根据就医地政策选择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两种方式:
一、直接结算方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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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全覆盖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7月1日起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县域全覆盖,覆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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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参保人员办理备案
广西参保人员需在广东就医前通过全国医保平台(如“粤省事”)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广东作为就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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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 在广东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使用广西医保卡直接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自费部分。
二、手工报销方式(未办理备案或不符合直接结算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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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垫付
若未提前备案或就医地不支持直接结算,需在广东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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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广西报销
将医疗费用票据带回广西,通过广西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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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在12个月内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建议每年更新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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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符合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境外就医、第三方责任等特殊情形需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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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具体报销比例或起付线的差异,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医保部门。
建议广西参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并关注两地医保政策的最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