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额外购买
连云港市大病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参保资格
大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 绑定生效 ,参保人员无需单独购买。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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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连云港)可能要求额外缴纳少量费用(如每年10-20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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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参保,需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超过起付线部分才能申请大病医保报销。
二、报销流程
(一)住院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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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端操作
住院后需及时将诊断书、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有效原(院)件提交至所在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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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审核
完成医院端提交后,医疗费用由医保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始报销。
(二)门诊报销流程(针对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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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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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申报
参保居民需每年5月、11月到指定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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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待遇享受
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门诊特定病医疗证》,从次年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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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材料 :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保报销单据、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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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材料 :除基础材料外,还需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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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门诊报销需按时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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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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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顺序 :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部分才能申请大病医保报销。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可拨打连云港市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