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住院报销规定明确覆盖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高达90%,起付标准最低100元(乡镇卫生院),且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可享多次住院仅扣一次起付线的优惠。以下是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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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首次300元(逐次递减至100元),二级首次600元,三级首次9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1%(退休同),二级88%,三级在职83%、退休88%。年度限额12万元,大额补充医保另报51万元(比例88%)。
- 特殊待遇:恶性肿瘤市域内多次住院仅扣一次最高起付线,中医院按一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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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100元,一级300元,二级600元,三级2000元;省外三级同标准。
- 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90%,一级及二级75%(学生儿童提高10%),三级55%;中医药治疗提高5%。
- 大病保险:超14126元部分分段报销(60%-80%),特困人员起付线减半且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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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措施
- 省内直接结算:持社保卡登记即可出院即报,无需备案。
- 异地就医:京津就医直接结算,省外需备案(线上或窗口办理)。
提示:参保人需注意连续缴费可提高报销比例,保留原始票据并核对信息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