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威海门诊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建立:威海市为参保职工和居民新建了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将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完善:同步完善了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优化了管理服务机制,打通了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的待遇衔接通道。
- 提高报销比例和限额:对参保职工和居民的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进行了提高。
- 优化异地就医管理: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中个人首先负担比例10%的部分,不再计入个人年度支付限额。
具体政策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1. 参保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 退休职工: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职工4500元。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再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支付比例给予1000元的补助。
2.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100元。
- 报销比例:5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200元,二档缴费400元。
二、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1. 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900元,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起付标准为300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慢特病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支付比例报销。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待遇年度支付限额分别计算,具体限额根据病种确定。
2. 参保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慢特病:
- 起付标准:100元,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在一级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60%,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500元,二档缴费10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1000元、二档缴费1500元。
- 特定门诊慢特病:
- 起付标准:300元,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报销。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待遇年度支付限额分别计算,具体限额根据病种确定。
三、其他政策
- 优化异地就医管理: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中个人首先负担比例10%的部分,不再计入个人年度支付限额。
-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自2023年7月1日起,居民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5%。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0%。
总结:2023年威海市门诊报销政策的建立和完善,为参保职工和居民提供了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了他们的门诊就医负担。随着政策的实施,威海市将继续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