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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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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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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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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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附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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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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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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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周岁以上老人)
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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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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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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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按上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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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南昌)对特定疾病(如尿毒症、肿瘤)有额外补偿政策。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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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17年江西将农村医保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后,报销比例最高达90%,但2016年参保人员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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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对超过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大病保险补偿,具体比例和限额根据医疗费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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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年,未成年人120元/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6-2021年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