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并非全部报销,而是根据政策规定对部分费用进行报销。以下是具体说明:
报销范围
公费医疗的报销范围主要参照北京市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目录外的费用需要个人全额承担。报销比例
- 门诊费用:年度内医疗费用支出在3000元以下的部分,个人需承担10%;超过3000元的部分,个人承担5%。
- 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下的部分,个人需承担5%-10%不等,具体比例视在职或退休身份而定。
其他限制
- 急诊报销:因公外出或探亲等情况下的急诊费用可报销,但需提供相关证明,且仅限公立医院。
- 目录外费用:北京市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不予报销。
特殊人群政策
- 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通常低于在职职工,例如住院起付线以下部分个人仅需承担5%。
公费医疗的报销并非全额,而是根据政策规定按比例报销,同时受到报销范围和目录的限制。如果您有特殊需求或疑问,建议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或政策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