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到北京就医报销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渠道完成,持医保卡/码直接结算时执行“北京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 若未备案,急诊可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但普通门诊和住院费用可能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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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核心前提
参保人员(含职工、居民医保)需通过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小程序)或线下渠道向参保地提交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立即生效。北京1410家定点医院支持门诊和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结算规则“两地政策结合”
直接结算时,药品、诊疗项目等按北京医保目录执行,但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按参保地标准。例如,河北参保者在北京三级医院住院,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均遵循河北政策。 -
两类报销方式
- 直接结算:备案后持卡/码在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实时报销,无需垫付。
- 手工报销:未备案或结算失败时,需保存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报销,流程和材料要求因地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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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急诊无需备案,但需保留急诊证明;转诊需参保地医院开具转诊单。长期驻外人员(如退休异地安置)可办理长期备案,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待遇。
提示: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备案要求和定点医院名单,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