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险报销标准根据生育阶段和项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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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孕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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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2周终止妊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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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2周至16周: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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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6周至28周: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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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28周以上:1100元
实际费用高于限额按限额报销,低于限额按实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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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覆盖常规产检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唐筛、超声检查等,具体项目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审核为准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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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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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干预分娩 :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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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剖宫产 :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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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附加手术 (如子宫肌瘤切除术):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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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人工流产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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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 :1000元
*不同医院等级或手术类型可能略有差异,例如河西区三甲医院剖宫产可达3800元,二甲医院顺产约3000元
三、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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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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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12周: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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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12周至28周: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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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8周以上: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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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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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钳/胎头吸引术/剖宫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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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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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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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4岁以上首次生育):+30天
多种情况可叠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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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4×应享受天数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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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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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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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术 :1430元
*未参保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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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80%-100%,具体视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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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基数 :以职工参保前12个月城镇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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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符合条件的可领取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的一次性补贴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天津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