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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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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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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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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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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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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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一级):2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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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5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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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7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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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10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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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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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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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60岁以上老人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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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与大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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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肺癌等12种大病定额补贴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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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观察 :每日最多报销30元,年封顶10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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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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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费用 :每贴处方药限额1元
以上比例及限额以2024-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或医疗机构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