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是否转诊等因素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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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辅点医院看病:
- 三级医院报销35%。
- 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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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社卫机构转诊到医院看病:
- 一级医院报销60%。
- 二级医院报销55%。
- 三级医院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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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主点医院看病:
- 报销比例为70%。
- 签约家庭医生且履行健康管理义务的参保人,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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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在医院或其他门诊部等非社卫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
- 下一自然年度在定点社卫就诊支付比例上涨5个点,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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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 一类门特:按同级别住院最低费用段分段报销,以本人参保期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标准。
- 二类门特:75%(退休待遇人员80%),按年度费用限额管理。
- 三类门特:75%(签约家庭医生80%),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 补充险门特:75%(退休待遇人员80%),按年度费用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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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以上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以获取最新的报销政策和具体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