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因人员类别、医疗机构等级、费用类型等差异而不同,在职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普遍为50%-85%,住院报销比例达60%-96%;退休人员及特殊群体(如建国前老工人)享受更高待遇,部分情况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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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在职人员起付线600-750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0%-80%,二级65%-75%,三级60%-65%;退休人员起付线更低(400-600元),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
- 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甲类病种(如恶性肿瘤)报销比例达80%-90%,乙类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为70%-85%,部分特殊治疗(如血液透析)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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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逐次降低(最低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96%,二级92%-93%,三级88%-90%。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可额外提高2.5个百分点。
- 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体倾斜,起付线降低50%(至8000元),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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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按规定转诊的报销比例降低不超过5个百分点;未转诊的降幅可达20%。跨省就医起付线为总费用20%(最低20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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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待
- 建国前老工人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0%-98%,门诊慢性病封顶线提高至7000元。
提示:实际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乙类项目需自付部分费用后纳入报销。建议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线下经办机构查询个性化待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