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费、检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
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比例和限额因地区政策而异:
一、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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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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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60%-70%(部分地区可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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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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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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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认定后,门诊费用可报销70%(部分地区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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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长期用药及特定门诊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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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二、住院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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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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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检查费(如CT、核磁共振等,部分地区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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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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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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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以下自付,起付线后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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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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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10万元(部分地区可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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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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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如5万元)的费用,可享大病保险报销60%(部分地区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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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肺癌)可能额外获得70%补助。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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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先自付起付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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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费用按医院级别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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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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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最高支付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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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慢性病、特殊疾病有额外认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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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可能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