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资料根据参保类型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报销材料(适用于所有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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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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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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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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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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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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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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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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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联系单》(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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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核定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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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证明/辞职证明(申领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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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材料
- 医院等级证明及费用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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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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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折(非社保卡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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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证明》(申领津贴时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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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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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需在生育出院后1年内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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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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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材料处理 :申领生育津贴与计划生育医疗费时,重复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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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以产前12个月缴费工资为基数,难产、多胞胎等情形可额外增加1-2个月津贴。
建议办理前通过东莞医保官网(dg.gov.cn)或线下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