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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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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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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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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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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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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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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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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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 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二级医疗机构60%
二、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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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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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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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 :无年度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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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费用,药品、诊疗项目需符合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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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例如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500元、一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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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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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比例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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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本校定点医院就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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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城市及人群的保障措施,具体以当地最新医保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