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已从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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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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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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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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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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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包括生祖父母、养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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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父母 (包括生外祖父母、养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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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 (包括婚生、非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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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子女
二、共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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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医疗费用 :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门诊、住院等个人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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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医保费用 :可代缴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或商业保险(如“红山惠民保”)的个人缴费。
三、政策实施范围
目前全国2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开通该功能,包括北京、河北、上海、广东等地。跨省共济正在分步推进中,部分地区已实现省内跨统筹地区使用。
四、操作方式
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粤医保”小程序)绑定共济关系,即可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家庭共享。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政策及各地最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