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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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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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报销比例,单次门诊支付限额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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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报销比例,单次门诊支付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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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上医院:6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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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年度最高报销200元/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基层医疗机构55%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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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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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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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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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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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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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59元,报销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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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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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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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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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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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不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分段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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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门诊费用报销60%,年度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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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集采
- 参与集采的9个药品/10个耗材品种,中选价格平均降幅53%,群众就医可减负50%左右
四、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财政补助670元,较上年分别增加20元和3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昌吉州近年医保改革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