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领主体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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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主体
由用人单位牵头申报,需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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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生育津贴需在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且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津贴发放前完成申报。
二、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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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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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江苏医保云”APP或苏州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上传《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及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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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域(如姑苏区)支持通过APP直接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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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报
携带纸质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提交,材料包括申请表、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等。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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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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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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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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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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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用人单位存在欠费补缴情况,需符合苏州市相关规定后方可申领。
四、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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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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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一般需15个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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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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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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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在规定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转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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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与生育津贴一并发放至职工社保卡加载的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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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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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齐全,医保部门会书面告知需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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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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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3月起,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及营养费实现“免申即享”,无需提交材料。
以上流程及材料均依据苏州市最新政策整理,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