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生育金领取的社保缴纳要求分为三种情况:累计缴纳12个月、连续缴纳9个月(在职员工)或生产当月处于失业金/灵活就业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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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生育前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或连续缴纳满9个月,且生产当月仍在参保状态。这一政策兼顾了缴费稳定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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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需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生产当月正在领取失业金。灵活就业人员同样需累计12个月社保,生产当月需处于缴费状态。值得注意的是,缴费时间可合并计算职工社保、灵活就业社保或失业金领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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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差异:上海户籍人员即使生产当月未参保(如断缴或未领失业金),只要累计缴满12个月仍可申领。非沪籍则需满足上述缴费条件,无户籍限制。
建议提前规划社保缴纳,确保符合条件并及时办理登记,以顺利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