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上海市自2020年1月1日起已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但并非取消生育险,而是管理上的整合,确保待遇不降低、缴费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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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核心内容
两项保险合并后,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医保费,统一由上海市社保中心征缴。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10.5%(含原生育险1%费率),个人缴费仍为2%,且不承担生育险缴费。参保登记同步办理,实现“应保尽保”。 -
待遇保障不变
生育津贴、医疗费用(产检、分娩、手术等)仍由医保基金支付,且不纳入大额医保或补充医保范围,确保原有福利不受影响。 -
管理优化
合并后简化了参保和缴费流程,但经办规则、申领材料暂维持原系统操作,未来将逐步过渡至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受理。
总结:上海社保生育险合并是政策效率的提升,职工权益无变化,用人单位无需额外负担,操作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