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的 200 元;顺产的 1200 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 2000 元。领取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 10 个月以上;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
若女方也符合生育保险领取条件,男方虽没有额外的生育津贴,但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生育生活津贴按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60% 计发;2024 年 6 月 1 日(含)之后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4500 元计发,其中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8300 元计发;妊娠 4 个月以上(含 4 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800 元计发;妊娠不满 4 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600 元计发 。
上海男性生育津贴领取金额依上述一次性补贴标准执行,若女方符合条件,夫妻可按规定享受对应的生育生活津贴及生育医疗费补贴。在办理领取手续时,请提前备齐相关材料,以顺利完成申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