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男方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具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比如生育行为要在国家允许的生育政策范围内。
-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且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 10 个月以上。这意味着男方所在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且缴纳时长要达标。
- 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若配偶本身就有生育保险,或者生育的不是第一胎,男方通常不符合该项补贴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 200 元;顺产的 1200 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 2000 元 。
申请时,男职工需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上海男方若要申请生育相关补贴,需仔细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条件,并准备好齐全的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