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支持跨省门诊结算,具体政策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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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工作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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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按国家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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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
覆盖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种疾病,以及新增的冠心病、类风湿关节炎等5种疾病,可通过全国6735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结算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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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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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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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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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患者需在就医地完成门诊慢特病认定(部分城市支持“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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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通过全国医保平台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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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医疗机构需提供费用收据、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参保地要求为准。
三、最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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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扩展 :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医保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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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吉林市等城市实现12个病种免备案直接结算,覆盖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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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吉林市)对异地就医备案有具体要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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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前可通过全国医保平台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是否支持直接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吉林省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确保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