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住院起付标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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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疗机构 :由200元调整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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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 :由900元提高到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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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 :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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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疗机构 :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
- 中医药服务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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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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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 异地就医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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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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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郑省管公立医院执行省直医保目录及有关规定,其他医疗机构执行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医保目录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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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 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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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支付范围包括居民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乙类药品以及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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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报销 :慢性病包含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等合计25种,门诊报销65%,不设起付线,实行定点管理、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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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报销” :糖尿病、高血压患者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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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癌症、罕见病等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80%。
- 辅助生殖项目 :
- 河南省将“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囊胚)解冻”、“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显微镜下切开取精术(加收)”等4项拓展加收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共有12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其他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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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连续参保时间较长的参保居民,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会逐年提高,每满5年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例如,连续缴费10年的参保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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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8000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鼓励合理就医,并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以减轻个人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