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根据河南省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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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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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5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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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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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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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降低至13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85%-90%)。
- 不同城市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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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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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900元起付,报销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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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医院起付300元,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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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如驻马店、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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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起付900元,报销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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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300元,报销95%。
二、门诊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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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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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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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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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在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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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 :职工医保个人自付比例约为20%-25%,居民医保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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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3-2024年多次调整,如省直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退休职工提高至9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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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医院等级、医保类型(如是否为省直)及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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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需符合起付标准,且一般仅限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等特殊病种需另行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医疗保障政策及2023-2024年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