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保已实现跨市使用,参保人员可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资金。覆盖住院/门诊费用、需办理备案手续、异地结算比例与本地一致。
安徽省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城市就医时,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住院和门诊费用,无需先行垫付。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跨市使用前需通过“皖事通”APP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备案后有效期最长12个月。急诊等特殊情况可先就医后补备案,但报销比例可能受影响。
结算时,医保目录按就医地标准执行,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则遵循参保地规定。例如,合肥参保者在芜湖三甲医院住院,按合肥的报销比例计算。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同样支持跨市结算,但需提前确认就医机构是否接入全省联网系统。
目前,安徽医保跨市结算已覆盖全省16个地市,二级以上医院及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支持。建议提前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定点机构名单,避免因系统未联网导致无法刷卡。
安徽医保跨市使用大幅减轻了群众垫资跑腿负担,但需注意备案时效和机构接入情况。合理利用异地就医政策,能确保医疗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