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工医保需累计缴纳男满25年、女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则需按年缴费,不设累计年限,交一年保一年。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若退休时未缴满,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补缴标准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比例由各市确定(通常为4%-6%)。例如济南市2023年补缴比例约为5.5%。
城乡居民医保无累计年限要求,但中断缴费可能影响待遇享受。每年9-12月集中缴纳次年保费,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财政补助640元/人。新生儿需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否则有等待期。
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医保标准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若中途转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保留,但退休时需按职工医保规定补足差额。
医保缴费年限直接影响退休后能否免缴保费享受待遇,建议提前规划。若存在异地转移或历史断缴问题,可咨询参保地医保局核定具体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