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医保卡可以在宁波使用,但需满足异地就医备案条件,且仅限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直接结算,普通门诊需自费后回沪报销。
上海参保人员在宁波就医前,必须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上海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持上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宁波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门诊方面,目前仅支持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特殊病种跨省直接结算,普通门诊需先垫付现金,再凭票据至上海医保部门申请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宁波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仍按上海政策执行,与本地宁波医保待遇不同。若未提前备案,急诊住院可补办手续,但非急诊情况可能无法享受直接结算。建议短期出差或旅游时携带医保卡以备突发情况,长期居住宁波则务必完成备案手续。
上海与宁波同属长三角医保一体化试点区域,未来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有望逐步放开。目前使用时需提前确认宁波医院是否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并留意政策更新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