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病医保的保障范围覆盖了多种重大疾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恶性肿瘤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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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乳腺癌等常见肿瘤的化疗、放疗、介入治疗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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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列腺癌、甲状腺癌等特殊肿瘤的专项治疗。
二、心脑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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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含偏瘫、失语等永久性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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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
三、器官移植及重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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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肝脏、心脏等器官移植术及术后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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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四、神经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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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帕金森病晚期、阿尔茨海默病(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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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脑损伤、癫痫伴发精神障碍。
五、精神类疾病
- 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等。
六、其他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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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功能衰竭(如慢性肝衰竭、肾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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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烧伤(Ⅲ度以上)、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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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个人自负部分可获大病保险报销55%,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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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老年人群中经济困难者(如低保、低收入家庭)可申请专项大病救助,具体条件包括疾病类型、家庭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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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范围 :重大疾病需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符合医保目录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上海市医保政策文件,具体保障范围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