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参保女职工可领取3个月生育津贴(顺产)或3.5个月(难产/剖宫产),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申请需在生育后12个月内通过单位或线上平台提交材料。**
一、发放标准
- 计算方式: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放月数(顺产3个月/难产3.5个月)。
- 覆盖人群: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女性(需连续缴费满1年)。
二、申请流程
- 材料准备: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单位证明及银行账户信息。
- 提交途径:
- 单位代办: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申报。
- 线上办理:登录“青岛人社局”官网或“爱山东”APP上传材料。
- 审核时效: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津贴拨付至单位或个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需在生育后12个月内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 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异地就医证明及费用清单。
符合条件者及时申请,确保权益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