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医保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维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因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引发的争议属于仲裁受理范围。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要求补缴或赔偿损失,均属于此类争议。
二、仲裁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需先经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者需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对补缴社保的请求一般不予受理,但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赔偿损失。
三、仲裁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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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材料 :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存在未缴社保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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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主张 :可要求单位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医保报销范围内部分)。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某地法院曾支持劳动者自行缴纳社保后要求单位返还的诉求。
总结
单位未缴纳医保属于可仲裁的劳动争议,但需注意仲裁前置程序及赔偿主张的具体范围。建议劳动者收集充分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