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省内跨市就医是否需要备案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情况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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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若外地户籍人员长期居住在参保地(如连续居住满1年),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之后在省内其他城市就医时无需重复备案,直接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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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流动人员
对于因工作、生活频繁变动的群体(如建筑工人、销售代表等),需在每个新就业或居住地参保地的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更换城市后需重新备案。
二、备案流程(以线上为例)
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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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医保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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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并上传身份证件,确认提交。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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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限制 :备案时需选择参保地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且备案有效期内(通常为1年)不可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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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完成备案后,持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即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备案,若不确定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