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2024年报销政策主要涉及门诊、住院及大额医疗待遇,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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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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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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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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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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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综合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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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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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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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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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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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一级75%、二级75%、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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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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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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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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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覆盖范围扩大,不再分档,且与定点数量无关。
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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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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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首次200元,后续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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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院:首次400元,后续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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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首次1000元,后续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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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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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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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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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40万元: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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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60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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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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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万元: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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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40万元: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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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与在职人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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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全年累计60万元。
三、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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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支付待遇
- 起付线6000元,6000-20万元部分报销80%,20万元以上部分9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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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报销
- 起付线2万元,2万-40万元部分80%,40万元(含)以上85%,年度最高90万元。
四、异地住院待遇
- 在省内异地就医执行与本地一致政策;临时异地住院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五、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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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4500元提高至6000元(在职职工)和7000元(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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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门诊支付比例统一提高至90%。
以上政策适用于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待遇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