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2025年上海医保报销标准一览表,综合整理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1. 门急诊年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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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标准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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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44岁以下1500元,45岁以上按年龄递减(46-59岁1500元,60岁以上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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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30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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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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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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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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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住院年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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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元):
- 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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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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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92%、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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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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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为63万元,2025年暂不调整
3.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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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8%(2002年前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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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费用 :年度自负段用完后,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1. 门急诊年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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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标准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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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300元(不计入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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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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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2. 住院年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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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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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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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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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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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2024年为3.69万元,2025年暂不调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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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 :医保需正常缴费且待遇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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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住院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自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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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中人1”(1955年前参加工作人员)及中小学生、婴幼儿有单独的报销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最新通知及年度政策调整,具体以实际就医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