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和福州市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不同而有所差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普遍达75%-90%,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50%-70%;住院报销比例最高达94%,特殊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最高14万元。福州市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50%(年度限额800元),住院报销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级医院达7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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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待遇
在职人员普通门诊起付线800-1500元,报销比例60%-75%(基层医疗机构提高10%);退休人员可达70%-85%。住院起付线600-800元,报销比例80%-95%,特殊病种门诊年度限额12万元,报销比例85%-94%。福州市职工医保封顶线提升至2万元,基层用药免起付线。 -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在福州市一级及以下机构报销50%(年度限额400-800元),住院费用6万元内报销55%-90%,超过部分报销40%。大病保险对自付超1.94万元部分分段赔付70%-80%,保额30万元。未成年人及救助对象起付线减半或免收。 -
差异化报销规则
医疗机构等级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0%,三级医院73%。异地就医未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20%。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单列限额6000元,基层用药免起付线。
提示: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并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可代缴家人城乡居民保费,灵活利用政策可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