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人群和医疗类型差异显著:城镇居民普通门诊报销50%、特殊病种门诊60%、住院费用55%-90%;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60%-75%、特殊病种85%-94%、住院80%-95%。 城乡居民年度门诊限额400-800元,住院费用分段报销(6万元内最高90%,6万-14万40%),大病保险可进一步覆盖30万元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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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城乡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报销50%,年度限额400元(学生2000元);职工医保起付线1500元后报销60%-75%(退休人员更高)。家庭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可提高5%比例。 -
特殊病种待遇
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报销60%,重病6万元内报销70%;职工医保报销85%-94%,年度限额12万元。高血压、糖尿病等34种病种纳入保障,部分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
住院费用分段报销
城乡居民住院费用6万元内报销55%-90%(医院等级影响比例),6万-14万报销40%;职工医保报销80%-95%,起付线随住院次数递减。多次住院起付线可降至零。 -
大病补充保险
个人负担超过1.94万元可触发大病保险,10万元内报销70%,10万-30万报销80%,封顶30万元。医疗救助对象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再提高5%。
提示:报销比例受参保类型、医院等级、费用分段等多因素影响,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并办理家庭签约以优化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或社保卡实时结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