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民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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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年度限额为1000元。
- 其他城乡居民: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年度限额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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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报销:
- 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通常在80%至90%之间,具体视病种而定。
- 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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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报销:
- 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一医保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 家庭病床:起付标准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90日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参保人相应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 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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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接种狂犬疫苗报销:
- 医疗保险基金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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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门诊检查报销:
- 医疗保险基金按50%标准支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300元。
以上就是广州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相关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