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地区职工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 20年 才能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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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20年,且其中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即可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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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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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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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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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达标年限的补缴方式
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20年,参保人员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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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可按退休时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职工医保一档的费率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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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延续缴费
可选择继续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直至达标年限,期间医保待遇可正常享受。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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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之前所缴年限将重新计算,需连续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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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门诊统筹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不享受终身待遇。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医保待遇的享受以累计缴费年限为前提。
以上信息综合了温州本地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权威性和准确性。